杏吧_性吧_sex8_杏吧有你春暖花开

标题: 管理与会员互动区 [打印本页]

作者: 鉁稀ご爱    时间: 2011-8-7 09:22
标题: 管理与会员互动区
方案一:
第一条、
版块定义与介绍:为有效解决各管理与会员之间的误会和摩擦,缓解管理(会员)之间的紧张气氛。给论坛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特设立本版块。
版块定义:本版为互动交流区,不做投诉之用。如需投诉请监督专区点击进入
会员可在本版块发布主题给予管理意见或建议,管理亦发帖提醒各别不遵守论坛制度的会员,说明该会员的违规之处以及带来的危害。
注:管理以及会员都有跟帖回复申诉(互动交流)的权利。

第二条、发帖要求:
1、主题帖格式:
(1)【性之XX】【XX管理】
(2)【XX会员】
2、帖子内容无格式要求,但请详细叙述你的意见或观点。
3、帖子发布完成后,请使用论坛短信功能联系当事人。
补充说明:管理与会员有权不对该帖做任何回复。
4、帖子发布后,管理与会员可在该帖内回复讨论,七天后锁帖;如帖子三天内无任何回复可马上锁帖;如矛盾升级,本版管理亦可视情况锁帖。

第三条、主题、回复中禁止一切辱骂,恶意中伤,打击报复,违者处罚如下:
普通会员:视情况处以扣金警告直至积分清零,永久禁言。
论坛管理:视情况处以扣金,降级直至撤消职务,永久禁言。
本版管理有协调当事管理与当事会员矛盾的义务,如遇无法处理的帖子可上报至监察部。重申:本版为互动交流区,没有对错,有的只是理解于交流。希望大家都能以己度人,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事情。

第四条、每位会员与管理的当日主题帖上限为一帖,以论坛时间为准。

第五条、管理言论不代表论坛观点。

第六条、对于优秀的建议将由吧台管理负责审核把关,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只允许本版块负责管理以及其他大区分版以上管理进行奖励操作)。

第七条、未尽事宜按照【性吧总版规】点击进入和各版块中相关规定执行。

方案二:
第一条、版块定义与介绍:为促进各会员间的相互交流,让新注册会员能更快的溶入我们的性吧大家庭,特设立互动交流区。凡是有关论坛的问题,都可以在本版交流。禁止闲聊,灌水。

第二条、版块禁止行为:
 1、本版区发表的主题均不能出现幼女、人兽、广告、病毒、恶意代码、涉及政治、犯罪类的内容。
 2、严禁对版主及会员进行谩骂及人身攻击,如无法在本版块解决的问题请到求助专区开帖求助。
 3、严禁发布空白主题或将回复以主题形式发表即乱开主题帖。
 4、严禁恶意灌水,灌水定义请参考论坛【性吧Sex8】总版规
【性吧Sex8】禁止内容与灌水定义总章

第三条、每人每天限发一帖,以论坛时间为准。当日主题帖超过一帖,管理有权回收或删除。

第四条、月末将由本版管理在投票中心开设一个投票帖。让各位会员投票选出本月最活跃的会员。对该获奖会员我们将发放sexyer勋章一枚(该勋章无附带奖励)。
注:投票时间为三天,为防止刷票的情况发生,投票中心需Level 1以上才可进入,每人限投一票。

第五条、未尽事宜按照【性吧总版规】点击进入和各版块中相关规定执行。

说明:
第四条、月末将由本版管理在投票中心开设一个投票帖。让各位会员投票选出本月最活跃的会员。对该获奖会员我们将发放sexyer勋章一枚(该勋章无附带奖励)。
注:投票时间为三天,为防止刷票的情况发生,投票中心需Level 1以上才可进入,每人限投一票。
可在管理于会员互动区建个子版块(投票中心),进入权限为一级以上会员(包含一级)。

作者: 鉁稀ご爱    时间: 2011-8-7 09:45
郁闷,涂涂改改的写了两页纸,打打出来居然才这点字。。
以上是我的一点想法。大家看看还有什么其他建议或是其他好的点子的。
作者: 一見鍾情    时间: 2011-8-7 12:51
请大家讨论一下。建议很不错,在投诉之前可以将矛盾在这个解决是最好不过的了。细节我们再斟酌一下。
作者: 竹紫陌然    时间: 2011-8-7 18:42
1、主题帖格式:
(1)【意见】【XX管理】
(2)【建议】【XX管理】
意见和建议一般都是伴随着一切产生的,不用分得这么开,而且既然是管理与会员之间的交流,有针对管理的,就应该还有对会员的
我觉得改成这样比较合适
1、主题帖格式:
(1)【性之XX】【XX管理】
(2)【XX会员】
会员→管理  发放金额比率为1∶1
说明:在自愿的原则下发放一金红包,管理将得到一金。发放金额10金封顶(即会员发放10金红包,当事管理能得到10金)。
管理→会员  发放金额比率为2∶1
说明:在自愿的原则下发放二金红包,会员将得到一金。发放金额20金封顶(即管理发放20金红包,当事会员能得到10金)。
对于优秀的建议等我觉得还是由复责版块的管理来发放比较合适。
可以改成对于合理的意见、建议一经被建议人采纳将得到10~20金的金币奖励。
作者: 宅♀侽    时间: 2011-8-7 21:08
开这个版区可行,就是人手方面我怕有点吃紧啊
作者: 鉁稀ご爱    时间: 2011-8-7 22:15
标题: 回 3楼(竹紫陌然) 的帖子
第一个帖子格式已经修改。
但第二个可能你理解错误了。我的意思是说红包由当事个人承担奖励金额只需要回复在帖内,然后由该版管理发放。其他人管理不得私自评分。交流互动区红包由论坛承担,这个好象也不符合规定。如果由个人承担我想可能会给受奖励的当事人不少的心理安慰。能更好的促进互动、交流这一宗旨。。
作者: 竹紫陌然    时间: 2011-8-8 22:06
标题: Re:回 3楼(竹紫陌然) 的帖子
引用第5楼①嗰乄亽于2011-08-07 22:15发表的 回 3楼(竹紫陌然) 的帖子 :
第一个帖子格式已经修改。
但第二个可能你理解错误了。我的意思是说红包由当事个人承担奖励金额只需要回复在帖内,然后由该版管理发放。其他人管理不得私自评分。交流互动区红包由论坛承担,这个好象也不符合规定。如果由个人承担我想可能会给受奖励的当事人不少的心理安慰。能更好的促进互动、交流这一宗旨。。
恩,我没有理解错,我知道是由当事人扣税发红包,只是觉得这样不必要,虽然是管理要扣双倍的税给会员加金,可能减少部分刷分情况,但不能保证没有,这个比例还是在能承受的范围之内的,一些高等级会员可以给自己的管理刷分,这并不是没有可能,而低等级会员又不太可能会给管理加金,也没有这个经济实力。并且由负责版块的管理加少量的金币,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不存在不合规定一说,既然制顶了这个版块,优秀的建议贴并能被当事人接受加金由论坛承担也是理所当然的,只要审核时把好关,对于优秀的意见建议并得到建议人肯定的帖子才予以加分就好了。
作者: 鉁稀ご爱    时间: 2011-8-9 07:13
恩,说的也不错,其实我的那个比率确实是怕有管理会利用这个版块来刷分。
大家在看看还有什么建议不。
作者: 一見鍾情    时间: 2011-8-13 19:38
请漫步按你和竹紫交流的内容将第六条修改一下,优秀的建议由吧台管理负责审核把关,视情况给予一定金币的奖励。也可以配合建议专区,毕竟L0的会员无法在建议专区发布内容。

大概内容如此,整理一下
作者: 鉁稀ご爱    时间: 2011-8-15 21:39
注:投票时间为三天,为防止刷票的情况发生,此投票帖需Level 1以上才可投票。
问过总版了,在一个版块回复权限为0级的情况下 开一个投票帖需要一级以上才能进行投票的投票帖好象是办不到的。
这个比较麻烦。可能要放在别的版块(比如建议专区)才能进行投票了。或则在里面开一个子版块只做月末投票之用,进入权限设置为一级。发帖权限设置为相关管理。在开投票前,管理可在会员互动区先开帖提醒会员已开投票帖(该提醒帖可高亮,提前)。

今天去资源交流区查看了下,感觉资源交流区有必要进行一点整改,以下为我的一点想法:
2、发帖者必须跟踪回复,在他人提供答案后必须及时确认,如获得答案日期起7天内不予确认者,由资源交流区版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认。
这条版规明显的有差错,首先对于已经结束悬赏的帖子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他的悬赏结束时间为什么时候(管理不可能把没个帖子的悬赏时间都记住吧,已结束悬赏的帖子只显示悬赏已结束)。这条我觉得应该更改为:发帖者必须跟踪回复,在他人提供答案后必须及时确认,如悬赏时间到期后无寻找到合适资源要在最后一楼跟帖回复:无最佳答案(如经查实悬赏者隐瞒有效答案处于悬赏金双倍处罚)由资源交流区版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在悬赏到期后不予确认者,由资源交流区版主自行确认最佳答案,会员不得有任何异议。提供资源者如故意提供虚假资源欺诈悬赏金,处以该帖悬赏金一半的处罚。
首先,其实,(7天内不予确认者)这就会带来该版块帖子的积压问题。前面的版规中已经有了(发帖者必须跟踪回复)那就根本没有必要设置7天的限期,我认为应该改为悬赏时间到期后确认。
其实,虽然看上去(会员不得有任何异议)这句话有点太过与强势了,但很多会员在得到最佳答案后不去确认最佳答案,这对管理的操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以及争议。试问,哪位管理真的能一个一个帖子去下载过来测试最佳答案呢,我们也只能主观的判断。
关于悬赏帖的悬赏期限,今天和钟情聊了一下,建议尽量缩短悬赏期限。7至15天为佳。
最后,(如经查实悬赏者隐瞒有效答案处于悬赏金双倍处罚)这条是针对部份悬赏者拿了资源却不给有效提供答案的会员悬赏金而设定的。应该能起到警戒的作用。(提供资源者如故意提供虚假资源欺诈悬赏金,处以该帖悬赏金一半的处罚。)同理,来欺骗悬赏金的会员实在太多了 没有一定的处罚力度还是不行啊,当然这里指的是故意欺骗悬赏金的,界限可以由管理自行决定。不过建议尺度放宽,免得吓跑会员。

另外建议添加一条版规:
禁止私留个人联系方式。如果悬赏者留有联系方式,给予强行结案,没收悬赏分。对于把资源发送至对方邮箱者也不给予任何的奖励。对于回复中有联系方式的一律5金起扣,屡教不改给予禁言。
这条是为了打击该版块QQ号邮箱地址泛滥。
作者: 一見鍾情    时间: 2011-8-16 13:27
今天要去机场接人,稍后回复
作者: 一見鍾情    时间: 2011-9-28 16:23
请漫步将此稿再审核一次,在楼主位置进行最后的整理和修改。
作者: 鉁稀ご爱    时间: 2011-9-29 05:51
已重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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