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四章 跟他們幹!
律師本色 by 雪映紅梅
2024-3-15 22:00
老米走出看守所大門後,站在門前,心裏有些激動,瞇著眼,深深的吸了壹口氣,這是他有生以來第壹次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自由”,第壹次覺得“自由”真是個好東西。
他突然想起了壹句話: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雖然他還沒修煉到拋掉生命和愛情的境界,但是卻真真的感受到了自由的珍貴。
不遠處,站在車外的樹陰下的陶雪紅雙眼發紅的看向米家鴻,眼中隱隱的有了淚花。她靜靜的看著鐵門下的米家鴻,沒有打擾他。
老米在灼熱的陽光下站了足足有壹分鐘,才看向陶雪紅。
方軼和雲喬沒有回去,繼續住在酒店。晚上的時候,米家鴻夫妻在市裏壹家高檔餐廳請方軼和雲喬吃飯。
壹陣無營養的開場白後,酒菜擺上,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後,方軼再次提出了之前他問陶雪紅的問題,要上訴嗎?
“上訴!當然要上訴,我米家鴻老老實實幹了壹輩子,臨了成了階下囚,憑什麽?我要是真做過也就認了,可我沒幹啊!這不是給我扣屎盆子嗎?
這官司關乎我的名譽,必須上訴,就算是打到京城去,我也得跟他們幹。要不然我出不來這口氣。
憑什麽判我三年,罰我八十萬!……”米家鴻越吵吵聲音越大,震的壹旁吃飯的雲喬腦袋瓜子嗡嗡的,耳膜痛。
雲喬看著眼前手舞足蹈,嘴角冒白沫的老米,心中暗道:這家夥被關了這麽久,怎麽還這麽大火氣。這脾氣夠暴的!
“方律師,我們家老米既然說了要上訴,您開個價吧。”陶雪紅覺得丈夫說的有道理,心中也來氣。
她知道,這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如果老米過不了心裏這道坎,估計後半輩子都會死磕這事,非精神錯亂了不可。
“這案子壹審是我辦的,我對案件情況非常了解,二審律師費參照壹審律所費,減壹半,十萬元。您要覺得沒問題,我馬上讓人準備委托手續。”方軼說道。
“行,跟他們幹,妳出手續吧。我簽字。”陶雪紅尚未開口,米家鴻壹拍大腿把事情定了下來。
“好,明天我把手續給您,您先簽字,我回去後馬上蓋章,把委托協議和發票給您郵寄過來。”方軼順桿爬,說道。
“沒事,明天簽完字,我先把錢給妳付了,您先準備上訴狀。再過來時,您直接把發票和協議給我帶過來就行,不急。”陶雪紅說道。
吃完飯後,雲喬回到酒店房間,閑來無事穿著睡裙,拿著手機想跟姐姐雲梅聊壹聊,可雲梅表現的卻不是很積極,經常半分多鐘才回壹條微信,搞的雲喬很煩躁,浮想聯翩。
雲梅晚上很忙,根本沒心情與雲喬扯淡,因為方軼正在跟她聊的壹往情深,兩人恨不得面對面傾訴心聲,大晚上的越聊越精神。
而無聊的雲喬在騷擾過正在吃雞的周穎後,開始加班準備老米的委托手續。
次日壹早,雲喬拿著修改後的委托手續電子版,找到方軼,方軼看過後,直接讓雲喬在酒店附近的打印店印了兩份。
方軼打電話約來米家鴻後,雲喬協助他辦理了委托手續,並支付了相關費用。差旅費依舊是包幹制,五千元。
次日壹早,當清晨的陽光照耀大地,新的壹天開啟後,方軼打著哈氣走進來辦公室,昨天晚上他又抱著手機與雲梅聊了大半宿,為什麽不見面?因為……雲梅出差了!
就在方軼泡好茶水,準備起草米家鴻偷稅案的上訴狀時,杜庸走了進來。
“杜律師,妳臉色不太好啊!咋啦?”方軼擡頭看向杜庸。
“上次我跟您討論的那個拐賣婦女的案子,中院判了。”杜庸的情緒有些低沈。
“是不是結果不太好?”方軼看著他,問道。
“嗯,中院認為,被告人佟忠來明知田佳鳳系被拐賣的婦女,收買後又將她轉賣給他人為妻的行為,已構成拐賣婦女罪。最後判決:被告人佟忠來犯拐賣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壹千元。
合議庭在量刑時,根本沒有考慮被告人曾經準備送田佳鳳回家,和田佳鳳要求被告人轉賣自己的情節。
我並不是為拐賣人口的被告人鳴不平,只是覺得既然法律這麽規定了,法院量刑總該考慮下具體案情吧,否則要法律幹什麽,凡是拐賣人口的被告人直接槍斃就好了。搞得軟不軟硬不硬的,這叫什麽玩意啊!”杜庸說話的語氣帶著些許的不滿。
“當事人怎麽說?要上訴嗎?”方軼問道。
“我已經跟被告人和他媳婦溝通過了,他要上訴,我也覺得這案子應該上訴。”杜庸說道。
“嗯,我沒有太多的建議,還是上次的意見。不過……有時候運氣也很重要。”方軼想了下說道。
他從杜庸的眼神中讀出了些東西,杜庸之所以來告知他案件的判決結果,並不是來抱怨的,而是想從他這裏得到鼓勵和肯定,讓他那顆搖擺的心對上訴更有信心。
有時候律師執著於某個案子,並不是因為錢,也不是為了正義,而是因為他心中對法律的執念,他需要用訴訟的方式來印證自己心中的判斷,杜庸便是如此。他想用二審判決書來印證自己與方軼探討的結果。
米家鴻案的判決書下發後的第二日,壹位跟老米關系不錯的醫藥公司中層,給老米打來了電話,說公司這邊想跟他談談,並約他晚上在他家附近的茶館聊下。老米不知道對方葫蘆裏賣的什麽藥,想聽聽對方怎麽說,便答應了。
晚上八點鐘,茶館的包間內,老米沒有見到醫藥公司的人,只見到了開庭時醫藥公司的辯護人,那位戴金絲眼鏡的周律師。
本來周律師不想來,但是老油條高董事怕別人來見老米說不清楚道不明,威懾力不夠,便以周律師對相關情況熟悉,又知法懂法為由,將周律師硬推了過來。